灏萍科技 6月2日上午9:30,铜川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铜川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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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上午9:30,铜川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铜川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中医药发展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围绕《铜川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解读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铜川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 年12月26日铜川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文已在铜川日报 、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条例》的制定,为铜川市传承弘扬孙思邈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强市,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筑牢了法治根基,标志着市中医药发展正式迈入规范化发展、法治化护航、长效化推进的全新阶段。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铜川作为药王孙思邈的故里,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传承历史悠久,群众基础坚实,发展中医药事业既是传承千年文脉的历史使命,也是保障全民健康的民生工程,更是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培育特色新兴产业的战略选择。

(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市委工作安排的必然要求。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瑰宝,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202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铜川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我市贯彻落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4 年4月,铜川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为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行动。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蕴含宝贵的医德思想、丰富的中医养生保健思想和中医药方资源,是我市独有的中医药历史文化品牌。《条例》的制定能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建设试验区、建设中医药强市、打造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品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条例》是回应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的现实需要。中医中药治疗方法简便易行、在维护健康、治疗疾病方面有着独特的核心优势。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需求越来越迫切,并且已开始从“治已病”转向“治未病”,从注重疾病治疗逐渐转向健康维护。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进一步普及和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的绿色健康理念、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辨证施治和综合施治的诊疗模式、运用自然的防治手段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三)制定《条例》是推动铜川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铜川是中医药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药王文化是我市独有的中医药历史文化品牌,底蕴深厚,传承创新基础优良,实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与此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中医药发展仍面临不少短板弱项和现实瓶颈,中医药服务城乡发展不均衡、科研创新转化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水平低、文化科普宣传和文化传播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扶持保障政策稳定性不足,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亟需通过专门地方立法,以法治思维固化成熟实践经验,以法治手段破解发展堵点、难点,以法治护航,推动铜川中医药事业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铜川药王孙思邈故里独特区位和文化资源优势,紧扣全市中医药发展实际需求和长远发展规划制定。全文共16条,内容涵盖了中医药文化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培育等多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条例》第一条、第二条分别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了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财政经费支持和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的表彰制度。

二是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条例》规定了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中医药文化推广方面的具体职责,针对不同部门的不同职责,提出了形式多样的推广方式。规定了中医药典籍挖掘整理和保护传承的主体和措施,并将药王孙思邈《大医精诚》纳入医德教育。

三是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条例》规定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关于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具体举措,明确了中医药机构和特色专科设置、中医药工作人员配比等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发展工作,推动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

四是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条例》为中药材种养殖发展的技术和要求做出了相应规定。出台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关于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推动中医药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发展。鼓励中药材研发、生产和临床应用,支持延伸中药产业链。鼓励建设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加强中医药资源循环利用研究。

五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育工作。《条例》分别规定了全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本地人才、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引进、培育和发展工作,要求建立选拔和培养机制,以及确有专长人员数据库。同时,完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中医药人才充分发展。

六是强化中医药工作保障措施。《条例》明确了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和方式,推广中医诊疗优势病种,推行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医日间病房付费等,鼓励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规定了推进中医药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赋能。鼓励支持中医药行业组织开展各项交流推广活动,为我市中医药文化及产业进一步增添活力。

三、《条例》的主要特点

《条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精准把握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发展核心,立足铜川实际、聚焦民生关切、突出地方特色,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坚持开门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草案起草、调研论证、审议修改各个环节,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部门研讨、网络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推进工作。召开专家座谈会,广泛征询我市名老中医、学术流派代表、中药材种植企业负责人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召开立法座谈会,全面听取政府各部门、中医药从业者、基层群众、科研院校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发挥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分别征集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条例立足我市中医药发展实际,依次按照文化为魂、服务为基、产业为重、人才培育为本、服务保障为支撑的顺序排列,明确了宣传推广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的主体和职责,规定了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及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举措和办法。特别是结合学习经验,对提高我市中药材种养殖发展的技术和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此外,《条例》还确立了中医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和确有专长人员数据库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着力优化保障中医药发展环境。《条例》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出台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各项措施,明确了应当将大数据、人工智能融入中医药服务和产业发展,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工作,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中医药数据共享应用,提升中医药智慧化、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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